電路版生產商安柏電路版廠有限公司相關的公司計劃在倫敦上市,並聘請羅夏信律師事務所(Stephenson Harwood,前稱Stephenson Harwood & Lo,下稱律師行)提供法律意見,但上市計劃於去年九月終止。律師行今年興訟向安柏一方追討約一百七十萬元律師費,安柏一方昨申請由法院評定費用,並要求法院聲明律師行只可收取一筆指定收費。高院押後裁決。
律師行向Onpress Holdings Ltd.、Onpress Internaional Ltd.及安柏電路版廠,追討Onpress Internaional上市計劃的約一百七十萬元律師費。安柏一方指,根據聘用協議,一旦上市計劃告吹,律師行只可收取八十五萬元;律師行反駁如果計劃去年六月三十日前告吹,八十五萬元收費才適用。
律師行堅持部分律師費是定額收費,而安柏一方之前亦沒有投訴收費過高,故毋須由法院評定;但安柏一方指律師行無提供收費詳情,應由法院評定費用。
案件編號:HCA233/2010、HCMP65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