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握手」勢難甩拖

長建(01038)主席李澤鉅昨日以「用錢握手」形容現時與EDF Energy的交易進度,故交易雖尚未簽約落實,但「小超人」似乎已智珠在握,玄機原來在於雙方今次交易「分手費」的安排。根據交易條款,倘長建及港燈(00006)最後未能成功完成收購,需要支付最多達1億英鎊的巨額分手費,但亦可以顯示今次交易雙方極具「誠意」。

「分手費」逾12億

根據長建及港燈昨日公告,假設長建及港燈的獨立股東不接納收購建議,導致今次收購交易終止,將需要向EDF支付1億英鎊(約12.12億港元)終止費,即使是因歐盟競爭主管機關反對,亦須半價支付5,000萬英鎊(約6.06億港元)終止費,作為對EDF的補償。

EDF Energy方面,在「分手費」上條件亦不寬鬆,倘EDF在長建及港燈一年洽購專有權期內,向其他公司出售英國電網資產,將需要支付最少1,000萬英鎊(約1.212億港元),或57.75億英鎊與最終售價的差價,即假設EDF最後向第三方以60億英鎊出售英國電網資產,則須向長建及港燈支付2.25億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