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剔電視台賣方申索

泰德陽光(00307,前稱陽光文化)連同其前全資附屬就二○○○年收購澳門衞視旅遊台經營公司TV Viagens(Macau)S.A.R.L. 51%股權的交易,遭交易賣方入稟索償7,686萬元。泰德陽光早前申請剔除賣方的申索,堅持它並非正式交易協議的立約方。高院聆案官接納泰德陽光的理據,昨下令剔除及撤銷賣方對泰德陽光的申索。

聆案官指涉案賣方澳門國聯節目代理有限公司、徐成海、李平及陳健仁(下合稱賣方)對泰德陽光的申索,並不可行及濫用程序。今次只有泰德陽光提出剔除申請,涉案的泰德陽光前全資附屬Investsource Ltd.(前稱陽光文化網絡電視)並無參與是次申請,該公司已在○四年遭泰德陽光出售。

二○○○年七月,陽光文化及陽光文化網絡電視與賣方簽訂初步協議,翌月陽光文化網絡電視與賣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

賣方指陽光文化一方其後在無知會情況下出售手上TV Viagens51%股權,TV Viagens更於○四年停止經營,令賣方蒙受損失,因此向泰德陽光索償7,686萬元。

官認同非正式立約方

泰德陽光指自己根本非正式協議的立約方,高院聆案官認同該說法,指即使賣方堅持交易原意是泰德陽光作為其中一買方,如果真有其事,聆案官對於正式協議中竟沒有訂明這點,感到難以置信;初步協議中亦沒有要求陽光文化網絡電視代它本身及陽光文化簽訂正式協議。

至於賣方指初步協議仍然有效,對泰德陽光仍有約束力,聆案官指即使正式協議並未有效簽定,初步協議亦會終結而不會繼續生效。賣方針對泰德陽光的申索最後被撤銷。

泰德陽光昨停牌,停牌前收報0.247元。

原訴人:澳門國聯節目代理有限公司、徐成海、李平、陳健仁

答辯人:泰德陽光(集團)(前稱陽光文化網絡電視控股)、Investsource Ltd.(前稱陽光文化網絡電視)

案件編號:HCA145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