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申索嘉域被駁回

嘉域集團(00186)遭台灣液晶體顯示屏幕供應商Chunghwa Pictures Tubes Ltd.(下稱原訴人)興訟追討399萬美元(約3,200萬港元)貨款,該案早前在高院開審。法官接納嘉域的抗辯理據,認為嘉域並非交易主事人,昨駁回原訴人申索。

案件牽涉四張○六年的定單,發出定單的公司分別是嘉域系公司及其下判商。原訴人指涉案人士及公司是嘉域的代理人,他們聲稱以嘉域名義行事,所以嘉域是主事人,須承擔付款責任。嘉域則辯稱,它本身沒有交易方面的業務,所有交易均由系內公司各自進行,他們並非嘉域的代理。法官接納嘉域的抗辯理據。嘉域集團昨收報0.53元,無升跌。

散戶投資者徐漢偉(37歲)承認在○八年七月至十月期間,利用自己及親人合共三個證券戶口,廿多次互相交叉買賣股份,圖造成交投活躍假象,從而誘使其他投資者進行交易。徐不但沒有賺取任何利潤,反而蝕交易費,兼且遭證監會票控22項虛假交易罪。東區法院裁判官昨指,徐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及心理報告內容正面,遂依報告建議判徐氏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另向證監會繳付60,206元調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