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間公司○七年十一月就高達數十億美元計的山西發展計劃,訂立合作協議,其中一間公司去年入稟高院指對方並無依約提供為計劃融資的銀行服務,要求對方退還400萬元(人民幣‧下同)服務費,申索方昨日並於高院聆案官席前申請簡易勝訴判決,但聆案官指申請現時並無事實支持,駁回申請。
原訴人銀河世紀國際貿易向合作夥伴Sino Everking (Holdings) Ltd.(下稱答辯人)追討400萬元服務費,指對方已確認接收款項,但無提供服務。
不過,聆案官指合作協議訂明銀河世紀及答辯人各司其職,銀河世紀負責為向倫敦滙豐借入的5億歐元融資而提供400萬元「開證費用」;答辯人則負責安排融資。聆案官指由此可見,銀河世紀交予答辯人的應是銀行徵收的融資費用,而非銀河世紀所指及要求討回的服務費。
答辯人又指雙方已簽訂另一協議,指明一旦合作計劃未能實行,互不追究。銀河世紀指涉案時他們的代表曾遭人綁架,可能在不知就裏的情況下簽了上述協議,但聆案官指銀河世紀並無交代有關詳情,最終駁回銀河世紀的簡易判決申請。
案件編號﹕HCA237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