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川詐騙罪成今判

已除牌上市公司聯昌泰國際前主席陳文川,在○○年二月至○二年六月期間以虛假交易騙取兩家財務機構逾一千萬元貸款;並訛稱透過聯昌泰附屬收購兩家網站公司,從而讓聯昌泰撇帳6,400萬元。陳氏因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一項串謀捏改帳目及一項發表虛假陳述罪名,區域法院昨判陳氏上述罪名全部成立,並會於今天判刑。

法官指,聯昌泰於涉案時出現財政困難,而陳氏同意成立數間空殼公司製造虛假發票,以詐騙印尼國際財務及建生銀行(建設銀行前身)的發票融資貸款,陳氏毫無疑問對整個詐騙計劃知情。

涉詐騙融資虛報損失

案情指,聯昌泰在○一年的年報中,宣稱收購兩家經營林木製品及能源網站公司為真實交易,並當作真正損失來撇帳6,400萬元。

法官表示,這並不是真正的損失,陳文川在該年報上以聯昌泰主席身份簽署,證明其同意作出上述的虛假陳述。

陳文川(62歲)的律師昨求情時指,陳由一名建築工人到成為上市公司聯昌泰的主席,是用畢生的努力換取的。他這次犯案的動機亦只是為了聯昌泰,而不是個人的經濟利益。陳指,自己的過失已令他名譽及前途盡毀,遂望法官輕判。

被告:陳文川

案件編號:DCCC106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