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需年半處理
中信泰富一方昨在高院庭上指,單就被檢走的電子資料,如動用三名法律人員,也需要十八個月才能初步分辨哪些或享有上述保密權或哪些超出搜令範圍。
哪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最終是由法院定奪,但中信泰富指被檢走的5,065頁文件中,他們初步認為當中270頁享有特權;至於90,383份電子資料,內容涉及律師就中信泰富簽訂的外匯合約及證監會展開調查後提供的法律意見,目前尚有70,127份需加以辨別是否享有特權。
中信泰富昨收報14.78元,下跌0.18元。 案件編號:HCMP76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