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八招遏炒風

為提升物業銷售透明度及照顧真正用家需求,市建局繼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後,於五月初主動推出八項賣樓措施配合,以加強規管旗下合作項目的銷售方式,有關措施規管對象包括發展商、地產代理以至買家,而該局已表明,違規發展商可被禁止參與投標該局項目半年至一年。

限買兩伙 禁內購

為壓抑樓市炒風,新措施限制以公司名義購入單位數目,其中公司名義買家購買單位的數目,不可超過整項目可供購買單位的10%;而首批單位亦只限售予個人名義買家;而同一住宅項目,任何買家更不可購買超過兩伙。

新措施對合作發展商亦有規管,包括禁止合作發展商作內部認購,只能公開發售;而發展商董事或高層人員購買單位,須以書面形式向該局申報,並須二十四小時內公布。另外,發售單位亦不能售予協助銷售代理及中介人。

至於新措施亦訂明發展商挑選推售的首批單位,必須獲得該局同意;而在銷售期間,發展商須將成交單位的資料、價單及相關人士成交資料,上載於網頁上及在售樓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