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不服償債准上訴終院

剛果民主共和國早前被本港上訴庭裁定敗訴,讓持有1.04億美元(約港幣8.11億元)債權的對沖基金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可在港針對剛果執行判決,並以中國中鐵(00390)一方應支付予剛果的逾億美元開採銅鈷礦入門費抵債。剛果及中國中鐵均不服判決,上訴庭昨發出許可,准剛果等將案帶上終審法院上訴,但五名上訴人須先在一個月內各繳付40萬元上訴保證金。

上訴庭昨又規範了提交終院審理的內容:本港法院是否受《基本法》所限而不能決定一個國家是否豁免被訴訟針對?九七回歸後,本港法律是否採納了「限制性豁免權」,即如牽涉的交易屬商業性質,主權國不再享有免被訴訟針對的豁免權?商業性的界限如何?若主權國接納經仲裁機制處理,是否視為放棄上述豁免權?

案件編號:CACV373/2008、4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