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將於下周四(22日)舉行股東大會,網上評論員David Webb批評港交所計劃修改公司組織章程部分條款做法,容許董事局在沒有召開董事會情況下,只要過半數董事同意,可通過書面決議。他認為建議是政府要收緊對港交所的控制,及扼殺局內的不同意見,將不利企業管治,並為市場創了壞先例,呼籲股東投票反對該議案。
現時港交所的做法是,董事局只可在議案獲全體董事局成員同意及簽署,才可以通過書面決議,Webb指這與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做法相若,如滙控(00005)、中電(00002)等,而港交所董事局組成與一般上市公司有不同,在13名董事中,只有6名由股東選出,其餘6名由政府委任,餘下一名是集團行政總裁,其任命必須獲證監會批准。
因此,只要有過半數董事(即7名)同意就可通過書面決議的建議,其實是政府要收緊對港交所的控制及扼殺局內的不同意見。港交所指出,建議修改的原因,是現時如有董事不在本港或無法聯絡,便無法通過書面決議。Webb就批評,不應為了及時作出決策而犧牲企業管治。
今次港交所計劃修改公司組織章程部分條款做法,須獲75%股東同意才可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