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遭撤任5年釋因

證監會向進入停牌第三階段的匯多利(00607)六名前董事採取行動,指六人沒有確保匯多利符合《上市規則》要求披露公司財困消息,其中二人黎永全及楊映芳(匯多利前主席楊渠旺的女兒)早前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各被撤銷出任任何公司董事的資格五年,成為首宗有公司董事因沒有及時披露訊息而被取消董事資格的案件,高院昨在判詞中解釋頒發判令理由。

涉無披露匯多利財困

法官指,二人雖與證監會達成協議,但協議對法院未必有約束力,法院會獨立考慮案情及「刑期」長短等問題。證監會指涉案六人不作披露的並非單一股價敏感資料,而是連串於短時間內發生的事故,沒有及時對外披露該些資料,令匯多利股東沒有機會變賣手上股份及減低損失。黎、楊與證監會協議撤銷五年董事資格,法官接納該協議。而另外四人,楊渠旺、洪國華、俞孔煌及梁秉聰,他們的案件容後才處理。

匯多利進入除牌第三階段,取消上市地位的期限定於今年五月。○七年五月,證監會指示匯多利停牌,並調查公司於○六年七月至○七年四月發生的多宗事件,指匯多利應及時向市場披露公司財困消息,包括多家銀行及債權人在香港及內地向匯多利展開追款訴訟、內地工廠出現多次罷工、委聘財務顧問對債務重組提出建議、成立解決財務問題的管理委員會、應貸款銀團要求委任會計師事務所來監察及報告匯多利日益轉差的財務狀況、及被迫透過借貸支持公司經營等。

案件編號:HCMP174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