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富會計師行(Grant Thornton)昨入稟高院向前合夥人司徒嘉(Gabriel Ricardo Dias-Azedo)興訟,追還約938萬元。
均富在入稟狀指,九七年至○七年間就司徒嘉對該行的貢獻,每年向他發出酌情款項,11年來共約667萬元。但均富現發現司徒嘉在任期間違反合夥契約,有違受信責任,利用該行來經營與該行無關的私人業務,如代他人管理資產等,且在未得該行授權下,擅自以該行名義向上述交託資產人士發出帳目結單。均富指根本不應向司徒嘉發放該約667萬元酌情款項,故現向他追還。
因着司徒嘉的所為,均富更被上述交託資產人士興訟追究,該行為了就該兩宗官司抗辯而花費,訴訟支出截至本年一月已達約160萬元。至於委聘會計鑑證專家的支出則約111萬元,均富現要求司徒嘉承擔。
司徒嘉去年九月失蹤,之後陸續有不同債主向他追債,其中一名疑被騙款債主前日入稟呈請他破產。均富早前已表明司徒嘉自○八年四月起已非該行合夥人,無論債主或均富本身,亦已就事件向執法機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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