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元集團(00551)旗下8家全資附屬(下稱申請人),稱集團賺取收益的決策、營運及生產等部門均在台灣及內地,本港部分僅用作維持在港上市地位,故其本港業務毋須課稅,稅局因此進行稅務評估調查,期間申請人可以購買儲稅券換取暫緩支付爭議稅款。申請人指稅局5年仍未完成調查,又拒絕讓申請人無條件緩繳,故去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涉案評稅。高院昨否決申請人要撤銷稅局評稅的要求,但指稅局的調查進度的確拖延太久,故下令稅局須在半年內完成調查。
案件涉及申請人九七/九八年度至○二/○三年共6個財政年度的稅務評估,稅局為免逾法定6年追稅期限,故在未有定案前,自○四年起仍每年向申請人「暫徵」稅款,申請人每年均反對,獲准以購買共4.33億元儲稅券換取延付「暫繳稅」。
匯多利(00607)兩名前執行董事黎永全及楊映芳(即匯多利前主席楊渠旺的女兒)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兩人同意被取消董事資格五年及各支付9萬元訟費,即兩人在取消資格令於下月七日生效後,五年內不得出任任何公司董事或參與管理任何公司。證監會亦申請撤銷包括楊渠旺等另四人的董事資格,案件日後再處理,證監會指案中六人管理公司時行為失當,無確保匯多利符合《上市規則》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