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在去年十一月公布的金融改革草案遭遇滑鐵盧後,周一提出較妥協的草案,賦予聯儲局分拆大型金融機構的權力,結合「沃爾克規則」中禁止從事坐盤交易、對沖基金及私募基金業務以及監管衍生工具等方針,是自三十年代以來最大規模的金融改革。
根據多德的草案,金融機構若對經濟構成「重大威脅」,聯儲局有權強制這些機構分拆,管理資產逾1億美元的對沖基金需向當局註冊,衍生工具需經過中央結算。草案動議成立9人監管委員會,由財長領軍,以應付金融系統風險,而曾接受華府拯救的大型金融機構,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等,絕不能逃過聯儲局監管。草案亦給予股東不具約束力的投票權,包括高層的薪酬及對董事的提名權,若財政報告出錯,可追討薪酬。
草案又動議,在聯儲局中成立消費者保障機構,專責監管過度放貸,該機構將擁有獨立預算,可草議金融條例,以及有監管擁有最少100億美元資產的銀行及貸款機構的權力。聯儲局只監管資產逾500億美元的銀行,受其監管的銀行數目由約5,000家大降至約35家,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則監管所有資產少於500億美元的地區銀行。
財長蓋特納對多德的草案表示支持,認為有助加強金融監管,會阻止任何削弱該草案的行動。
不過,該草案的草案文件未能獲任何共和黨議員簽署支持,反映草案在下周的表決中,可能再次遭大量議員反對,情況不容樂觀。共和黨參議員維特批評指,該草案未能改變市場認為部分機構是「大得不能倒」的預期,他認為草案側重支持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措施,未有理會兩黨的共識。
有批評指,多德的草案忽略對資產少於100億美元的銀行作出監管,而這類銀行佔業界的大多數,而且一旦金融海嘯再現,政府或仍需動用公帑拯救金融機構,而且草案未能解決一旦多家大型金融機構同時陷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