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事件發生後,引發大量有關銀行銷售手法的投訴,金融管理局曾委託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有關雷曼迷債的調解要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秘書長蘇國良表示,在210宗雷曼相關產品的個案中,除了86宗已完成和解,其他個案正等候當事人的回覆及其他安排等。
調解員充當「和事老」
其中一宗成功和解個案,涉及一名上了年紀的老伯,向一家銀行購買了金融產品,後因雷曼事件,追究銀行銷售手法但不果,結果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解決,涉及金額312萬元。
個案於去年六月五日委任調解員,六月二十二日達成調解協議,過程只需17日。
香港調解會副主席梁慶豐教授分享有關個案時表示,過程中調解員充當「和事老」角色,讓雙方充分表達自己立場,達成協議後再「反口」的機會很低。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個案,並沒有申索上限,據悉,二百多宗雷曼相關產品提出調解的個案,每宗涉及金額由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惟六成九的個案涉及金額在50萬元以內。
與金融調解中心分工
近日政府建議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提出申索上限50萬元,香港調解會主席陳炳煥表示,50萬元只是諮詢文件的建議,但他亦支持50萬元的建議,因已涵蓋八成的個案,相信一般市民可利用此服務。
他認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不會互相衝突,並會分工及互相配合。
政府建議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申索人提交表格只需100元,而調解及仲裁費用介乎500至5,000元,有銀行界擔心可能會有濫用,蘇國良回應,不認為政府的建議特別便宜。
現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有超過500名專業調解員及300名仲裁員,蘇國良表示,政府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後,對調解員需求會增大,可能會有全職調解員。
國際仲裁中心統計資料
調解案件:170宗
已進行調解:109宗
達成和解協議:95宗
成功率:87%
案件類型:金融、證券、商業、業權、建築、保險及租務等
涉及金額:8萬元至9000萬元
當事人來源:香港、內地、台灣、東南亞及歐洲等
註:由09年至2010年2月中旬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