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多次捲入錢債訴訟的華建控股(00479)主席柯俊翔,○八年遭Grand Victory Development Ltd.(下稱呈請人)入稟高院追討920萬元貸款,高院聆案官去年五月循簡易程序裁定呈請人勝訴,可追討上述欠款。呈請人昨進一步入稟高院呈請柯俊翔破產。
柯俊翔○七年八月八日簽訂貸款協議,向呈請人借入920萬元。呈請人在○八年入稟向柯氏追債,當時柯氏在案中辯稱,還款事宜牽涉雙方另一合作協議,柯氏指呈請人違反該合作協議,所以柯氏無責任還錢。
被判還920萬予呈請人
柯氏辯稱,他不清楚涉案英文貸款協議的性質,指呈請人誤導,令他誤以為簽訂的文件與其他抵押品有關。柯俊翔又否認他曾手寫或簽訂字條,該字條列出還款時間表。
不過,聆案官不接納柯俊翔的抗辯,指有關合作協議只列出立約方在發展內地地皮計劃中各自責任,有關地皮聲稱由柯俊翔透過其他公司持有。但聆案官表示有大量證據證明柯氏簽訂涉案貸款協議前,已不再擁有所指的合作發展地皮,所以該合作協議根本不能執行。
至於柯俊翔聲稱自己遭誤導,聆案官認為柯氏身為上市公司主席,這說法不太可能,最終裁定呈請人勝訴,可追回920萬元。
呈請人:Grand Victory Development Ltd.
被呈請破產者:柯俊翔
呈請編號:HCB69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