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英國政府發表《金融服務法案》,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有權解除金融機構花紅合約。
10月:FSA表示,英國多家大型銀行須訂立倒閉善後指引。頒布新例,促使銀行通過購入1.1萬億英鎊國債或其他優質資產。
8月:公布金融業薪酬守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向僱員提供一年以上的擔保花紅,並將高層花紅的三分之二攤分三年派發。
3月:FSA主席特納於檢討報告中提出花紅指引,要求銀行延後發放部分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