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上市公司發林集團主席林玉唐,他所控的公司發林集團(中國)、Pan-Asia Holdings Ltd.及他的生意夥伴Ng Kong Yeam(下合稱答辯人),昨遭Yan Qing Yuan Ltd.(下稱原訴)入稟高院興訟,追討約680萬元佣金。
原訴稱在○四年受答辯人所託,為答辯人的內地資產及生意尋找買家,至○六年協定原訴可獲得交易價的3.5%作佣金。原訴稱在○六年至○九年間,原訴成功拉線促成三宗交易,但答辯人拖欠佣金約680萬元。
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Chemay Inc.(下稱原訴人)入稟本港高院向Lin Norman(下稱答辯人)追討未能兌現支票的欠款,事緣雙方○八年初協議買入一公司Pacific Ocean的股票,轉手後再攤分利潤,原訴人並支付了4,000萬元,惟該公司最終未能上市。原訴人要求對方退還款項,但答辯人開出的支票未能兌現。
高院聆案官昨日循簡易程序,裁定原訴人可以追討其中兩張支票的2,000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