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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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投資周記:主動披露不等於自揭瘡疤

一個多月前筆者曾推薦過信義玻璃(00868),認為其管理層不俗,○九年下半年盈利又會因產品需求回升及價值大幅上升而受惠。本月大市在輪流炒,作為行業龍頭,而估值又不算貴,料信義會炒上,但其股價卻一直沒有大突破。且上周四信義宣布,美國俄亥俄州北區區域法院就Saint-Gobain控告該公司侵權案(擋風玻璃產品的位置穩固用膠條)作出裁決,要求信義向控方賠償8,533萬元。

賠償未構成財政壓力

這幾天收到不少電郵詢問有關侵權賠償的看法。我認為可以從短期及長期去考慮這單官司的影響。短期內,便是考慮這八千多萬元的賠償,究竟對公司財政上會造成甚麼影響?該公司現市值逾百億元,於銀行現金逾4億,總負債約8億元,故即使要信義玻璃此刻馬上拿出八千多萬元現金,對於公司來說,根本不會構成任何財政上的壓力。

從長期去看,信義被裁敗訴,即代表了公司根本沒有權利去利用這個專利賺錢,但信義的公布亦有提到Saint-Gobain所持有相關專利的最後到期日為○九年六月。因此即使信義玻璃上訴再失敗,公司最多的損失都是八千多萬元現金加法律訴訟費用。因為相關專利已經到期,公司仍可繼續於其產品上利用這個技術。

不過該公司沒有就這單官司與投資者保持充分的溝通,令官司失敗消息一出,市場變得恐慌。公司解釋為因為事前未能合理估計索償金額,因此於裁決前披露索償詳情實屬過早。我則認為應盡快讓投資者知道這單官司的存在,讓投資者自行從披露的資料中去思考其對公司的影響。

申銀萬國證券(香港)聯席董事 王雅媛(Victoria)

(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持有信義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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