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思捷環球(00330)全資附屬思捷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思捷澳門),去年遭成衣供應商入稟高院追討約64.3萬歐元(約746萬港元)及6萬多港元貨款。該原訴供應商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修改狀書,加入另一申索項目,指思捷澳門不當地以其下判在內地聘請童工為理由,取消所有定單,令原訴有盈利損失,聆案官昨批准該項修改。
下判被指聘童工
原訴供應商Faith Garment Ltd.指○七年七月十六日,思捷澳門審查其內地下判商的員工名單,繼而指控該下判商聘請童工,即時要求取消在七月十六日當天尚未赴運貨物的定單。
原訴人堅持,工廠中確有小童工作,但他們並非「童工」,只是「南京紡織技工學校」派來接受職業訓練的學生。原訴去年入稟向思捷澳門追討未付的貨款,現再要求追討事件對公司的盈利損失賠償。
思捷澳門反對原訴加入該盈利損失的申索,指事發兩年多,對方現在才提出該申索;原訴一方則解釋由於公司規模小,60多萬歐元貨款對它們來說並非小數目,所以當初它們只想着追回該筆款項。
思捷澳門又反駁,指訂貨合約中並無訂明雙方會維持持續合作關係,因此沒有責任繼續向原訴訂貨。
高院聆案官認為,現階段不能證明原訴新加入的申索不可繼續進行,因此批准申請。
思捷環球昨收報53.15元,跌0.05元。
原訴人:Faith Garment Ltd.
答辯人:思捷澳門離岸商業服務
案件編號:HCA148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