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國際(00981)與台積電長達八年的「恩怨情仇」,終以戲劇性結局收場。中芯創辦人張汝京昨晨宣布辭去公司所有職務,集團下午公布與台積電就所有訴訟達成和解協議,賠款2億美元兼發新股及認股證予台積電,令這家全球最大的晶圓生產商,有機會入股中芯10%,取代上實集團成為第二大股東。中芯今復牌。
中芯上周三停牌,停牌前報0.38元,台積電所獲的中芯認股證行使價為1.3元。分析員認為,中芯不明朗因素清除,引入台積電為股東亦有利股價。
王寧國接掌 今復牌
中芯昨晨宣布,張汝京因追求個人興趣,已辭任執行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及授權代表職務,華虹集團前首席執行官王寧國將出任中芯執行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董事會主席江上舟將任公司的授權代表。中芯今日復牌。
直至昨天收市後,中芯宣布與台積電就加州訴訟及北京訴訟達成和解協議,中芯向台積電賠償2億美元(先付1,500萬美元,餘額分四期支付),此外還向對方授出17.89億股新股,另加認股權證,台積電可於三年內,以每股1.3元認購6.95億股中芯新股,令台積電可持有中芯10%,成為第二大股東。
中芯表示,發股及認股權證協議須待政府及聯交所批准,台積電則表明,不會派員進入中芯董事局,亦不會參與中芯日常運作。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說,「很高興能順利解決與中芯在美國及北京正在進行的所有訴訟,同時充分保護台積電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他相信和解協議符合台積電及所有股東的最大利益。」中芯亦歡迎台積電成為一名新股東。上實集團說一直視中芯為長線投資,無意增減持中芯權益。
協同效應 間接得益
業務層面而言,最重要是中芯在保密限制下,可根據不提出起訴的契諾,沿用涉及加州訴訟的商業秘密及技術,即表示中芯向客戶提供的芯片代工服務,不會受影響。有分析指,訴訟涉及商業秘密及技術估值數以十億美元計,對比中芯賠償的2億美元(約15.6億港元)及股份價值,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加上不排除雙方日後多方面協同效應,今次結局以中芯為最大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