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今年三月,長達科技(08026)遭其可換股債券持有人Tallmany Enterprises Ltd.(為基金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之全資附屬,由長達非執董許志明作董事)入稟高院追討3,600萬元;Tallmany同時向長達主要股東Uniright Group Ltd.(長達前主席葉向維及現任主席葉向強合持公司)追討3,750萬元。
涉資3600萬
Tallmany昨獲簡易勝訴判決,長達科技及Uniright須賠償上述債項。
根據涉案債券協議,長達科技一附屬須在債券認購完成前,收回300萬元人民幣應收帳。長達科技附屬未有如期收回該應收帳,Tallmany指長達科技違反債券協議,要求長達科技以本金額125%(即3,600萬元)來提前贖回債券,並另向Uniright追究。
長達科技一方辯稱,300萬元人民幣的應收帳與長達科技的總資產值相比,是個微不足道的數目。但法官認為長達科技未能收回應收帳,確構成違約,故判長達一方敗訴。
案件編號:HCA66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