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忘記交稅,購買儲稅券是好方法。然而,現時利息近乎零,納稅不要期望儲稅券會為你帶來額外的回報,買儲稅券只是未雨綢繆,盡好公民的責任。
儲稅券的最大功能是不但可讓納稅人未雨綢繆,預留一筆金錢交稅,避免借貸而招致的利息支出,而且儲稅券有息收。儲稅券是由稅務局推出的一種繳稅工具,納稅人可按需要,一次過或分多次買入,儲稅券會在持有人的稅款到期時贖回作繳稅之用。稅務局推出儲稅券目的是鼓勵納稅人未雨綢繆,利用儲稅券交稅,納稅人可享多重好處。
自動贖回當繳稅
儲稅券持有人享有自動交稅服務,能避免因延遲交稅而遭罰款。所謂自動交稅服務,即持有人稅款的到期前約兩星期,稅務局會以先購先贖回方式,自動將持有人帳戶內的儲稅券贖回。儲稅券的利息是參照三間發鈔銀行十萬元六個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檢討一次,由於近年息率持續低企,故於本年八月三日後購買的儲稅券年息約○點○八三三厘。
不足一月仍有息
利息會由購買當日至贖回儲稅券繳稅日期止,按月以單息計算,不足一個月亦可按比例賺取利息,生息期最長為三十六個月。
當贖回儲稅券作繳付稅項時,稅務局會按購入時所定的年利率支付利息予持有人。若贖回目的不是用作交稅,稅務局便不會給予利息,持有人只可以取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