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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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北上門檻或降

《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補充協議 6(CEPA 6)中有關銀行業在內地開設「異地支行」,已正式落實接受香港銀行申請,至於有關容許粵港證券商合資開設諮詢公司就仍待落實。市場消息透露,中央或會調低成立中港投資諮詢公司門檻。證券業就希望由早前盛傳的所需資本要求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大幅降至100萬元。

今年五月,中港簽訂有關CEPA 6協議,其中最令本港證券界關注的是容許粵港證券商合資開設諮詢公司。雖然細節及條件未出台,但市場早已傳出合資公司註冊資本須達5,000萬元;內地佔三分二股權,香港佔三分一;及公司過去三年不可以被監管機構採取紀律行動等。

根據市場消息人士透露,中央或會調低合資諮詢公司的門檻,其中有說法指可能會降低至一百萬元人民幣。

就此,證券業協會主席李耀榮表示,若門檻降至100萬元,業界會表示歡迎,因為令更多券商有機會參與。

業界月底赴京爭取

事實上,該會已經計劃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到北京約見中證監等部門,跟進有關CEPA 6協議的內容。由於成立合資諮詢公司不涉及客戶資產,該會將會爭取降低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例如100萬元;亦會爭取合資公司的諮詢或研究範圍除A股外,還包含其他海外股票,如香港股票市場或其他海外市場的股票;同時,該會亦希望爭取商討合資公司的商業模式,例如可否將研究報告出售或收取諮詢服務費用等等。他預期,中央可能會在本月公布有關細節。

中小型券商難受惠

不過,有證券業人士對成立合資諮詢公司大潑冷水,指出由於當局規定只能提供諮詢服務,不能為客戶落盤,根本無利可圖。倘若只諮詢A股服務,香港證券商根本不及內地同行,質疑會有甚麼內地公司會與香港公司合資。就算合資諮詢公司,可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產品作諮詢服務,但擁有QDII額度,多數是內地大行,香港中小型券商要與內地大行合資,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