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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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傳再棄兩招

今年初因延長董事禁止買賣期引起軒然大波的港交所(00388)綜合諮詢文件,仍有兩項爭議性建議懸而未決,包括「一般性授權發行新股」及「檢討公眾持股量」。市場消息透露,考慮過市場意見後,上市委員會初步傾向不更改現行一般性授權發行新股的規定,即維持現行可發行2成新股的做法,亦不擬引入「市場流通量」要求。

「市場流通量」阻引策投

早前有市場人士擔心,一旦引入更嚴格的「市場流通量」要求,會令新股引入策略或基礎投資者的意欲減低,維持現狀或對近期遇上冷鋒的新股起雪中送炭的作用。

去年一月,港交所發表綜合諮詢文件,提出十八項建議,包括延長董事禁售期、放寬最低公眾持股量及一般性授權等。

港交所並於去年十一月發表諮詢總結,決定延長禁售期至變相七個月,但「一般性授權」及「公眾持股量」,就仍要評估,未來再發獨立諮詢總結。

市場消息指出,經考慮過市場意見後,上市委員會已有初步傾向,無意更改現行 「一般性授權發行新股」規定,亦不打算引入「市場流通量」最低要求。

曾提三方案供討論

港交所在諮詢文件對「一般性授權發行新股」並無既定立場,但提出三方案讓市場討論,包括a)維持發行2成新股不變;b)如發行證券換取現金,發行量為10%或5%,如為其他目的,發行量則為10%;c)收緊發行量至10%。

此外,鑑於愈來愈多新股會引入基礎投資者,涉及的股份有6個月至3年不等禁售期,可能令真正流通量可能受到扭曲,為了確保市場上有足夠的即時可供交易的股份,港交所建議在公眾持股量之內引入「市場流通量」概念,公司上市時必須達到設定的最低要求,並且在上市文件內披露,凡6個月或以上禁售期,不計入「市場流通量」。

「一般性授權」仍存分歧

不過,市場反映的意見,卻普遍認為無需要引入「市場流通量」。多家大型投行、藍籌、上市公司商會及證券經紀業協會等,均認為無需要引入。

市場對「一般性授權」亦意見分歧,如上市公司商會認為現時發行2成新股不應改變,但證券經紀業協會就認為,如公司市值大(如400億元),應限制一般性授權發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