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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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講場:迷信歐美投行後果堪虞

《中國經營報》九月七日報道,八月下旬,六家大型外資行和投資銀行收到中國國資委的律師函,內容說國資委屬下的部分中央企業,將對此前與外資投行簽訂的大宗商品掛鈎產品,保留不付款權利。這樣重大的訊息,並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

國資委的舉措,若在金融海嘯之前似乎是不可想像,也必然會引起極大風波和市場反應。國際媒體及國際金融界肯定會斥責中國不遵守合約精神,甚至歐美政府多會介入。可是這次卻一切顯得十分低調,六大投行也似乎不敢聲張,亦未回覆。

風險管理淪投機工具

在歐洲,金融產品中的證券化市場已陷於停頓,結構產品亦備受約束和抑制。國際社會亦開始質疑這些衍生工具、結構產品的作用和意義。這些所謂金融創新工具,原意是分散風險,降低風險,從而減少金融體系內的系統性風險和危機機率。可是當期貨和衍生市場的交易超越現貨主場,前者便不是依附於後者、服務於後者,而是借用前者,但卻脫離前者的現實經濟的供求關係,蛻變為賭博性質的投機工具。

國資委的律師信,並不是蓄意毀約,也沒有明言必然毀約,而只是一個示意。一是在大宗商品掛鈎產品的現行合約裏,若虧損過大,屬下中央企業未必會履約。前提是虧損過大,其中有一個合理虧損的範圍。二是國資委及所屬中央企業未必就虧損付款。

若外國投行與國資委交惡,即使循法律途徑,按所簽合約,可對國資委及所屬企業訴訟,卻未必可以勝訴。尤其在當前對投行及其過度投機產品,國際輿論界普遍存在不信任和質疑的態度。訴訟未必成功,與國資委交惡則肯定在未來失去中國這個大戶。

金融海嘯 前車可鑑

國資委正是看到這點,優勢在自己手裏,便不再承認中央企業在過往簽訂合約的種種國內違規問題、用公帑來承擔企業管理層的失誤。這恰好是金融海嘯帶給中國政府的教訓和經驗。

當然,中國政府的財經官員過往迷信歐美的投資銀行和基金,金融海嘯使中國政府領導人和相關官員頭腦清醒一下,但海歸派、外國投資銀行所聘用的中國管理人員,乃至財金經濟界的所謂專家、教授等,他們似乎不易擺脫對歐美投行的迷信。

更重要的是投行的交易涉及龐大金錢利益,在中國當前貪腐氾濫的環境底下,只會與貪腐結合,未必容易如中央領導人所要求,認真從中國的利益出發來反思、調整。日本經歷,殷鑑不遠!

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主任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