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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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號碼: 

抽新股騙案下周判刑

同任補習老師的同居男女疑為儲錢結婚,窺準以白表抽新股退票之漏洞,聯同親友在申請表填上假身份證號碼及地址,重複認購7隻新股,以提高中籤機會,終因有股民在報章刊登的招股結果中,發現自己身份證號碼被重複使用而揭發。涉案4名男女被告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日聆聽他們的求情後,將他們收押至下周一判刑。

現時的股份登記公司核對股票申請表格時,只有當表格上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兩項資料,與另一表格上該兩項資料完全相同,才會視為重複申請而被取消申請。當處理退款劃線支票時,因為私隱關係,故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第四及第五位數字只會以「XX」代替。

眾被告窺準上述漏洞,以自己真實姓名、不同職業、不同地址、相似的身份證號碼(不同處只在於第四及第五位數字,萬一未中籤,也不影響他們兌現退款支票),來重複申請認購股份。他們使用了一些與他們全無關係的空置或出租物業地址填寫申請表,並利用郵政局的轉遞服務來確保收到股票及退款支票。

求情指網上「抄橋」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眾被告的犯案手法是從互聯網「抄橋」。

被告分別是同居的男女被告歐偉明(35歲)及陳慧儀(34歲),及他們4名女親友連舜娟、黎兆美、張麗堅及詹福娣(26至59歲)。除黎及詹獲控方不予起訴,其餘4人承認7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在○六年十一月至十二月7次招股期間,遞交白表申請時,訛稱每人僅提交1份申請書。據悉,4名被告若將犯案抽得的新股首天沽出,涉款達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