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至尊(00870)連同其全資附屬恒豐珠寶首飾(下簡稱恒豐珠寶)去年遭滙豐銀行呈請清盤,母公司金至尊早前已通過重組,但因為恒豐珠寶並無包括在重組復牌方案中,高院昨應呈請人呈請,指恒豐珠寶已資不抵債,頒令恒豐珠寶清盤。
重組方案無涵括在內
法官指恒豐珠寶連同母公司金至尊總共拖欠滙豐420萬港元及6,240萬美元(約4.9億港元)。
金至尊早前已通過重組,但重組方案中並無包括恒豐珠寶,恒豐珠寶臨時清盤人亦不反對該公司清盤,法官最後頒下清盤令。
至於母公司金至尊本身的清盤案,今年八月時,法院押後該案至十一月二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W5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