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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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撐央企減虧

市傳央企與外資投行簽訂的大宗商品掛鈎產品「保留不付款的權利」一事,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昨首次公開回應,並明確表態支持。國資委稱,正在對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情況展開調查,並支持企業運用各種法律手段通過談判協商、倉位管理等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訴訟等權利。

內地媒體早前曾報道,六家大型外資銀行及投行,近日收到國資委發出的法律函件,聲稱國資委下屬部分央企,將對此前簽訂的大宗商品掛鈎產品,保留不付款的權利。惟國資委昨日的公告顯示,向交易對手致函的是從事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業務的部分央企,一名央企高層亦表示,國有金屬企業未牽涉在此次爭議中,相信事件並未擴大至所有衍生品交易。

《第一財經日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央企向與其有業務往來的外資投行發送的函件,內容只是希望對之前進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定價政策、交易規則等方面實施調查,在調查完成前,為防範風險,企業將不再對上述交易追加保證金。

指用法律維權正當

國資委表示,此舉屬於企業在商業活動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行為,國資委予以高度關注和支持,有關交易對手應當予以協助。針對部分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存在的問題,國資委已多次明確要求所有央企須嚴守套期保值原則,謹慎選擇交易對手,不得選擇風險難以認知的複雜結構產品,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並強調對違規行為進行問責。

東航(00670)董事長劉紹勇表示,政府將推出涵蓋複雜衍生品交易的企業風險管理新規定,但他拒絕就國資委通告內容置評。

外界認為難以執行

亞達盟環球期貨副總裁潘志偉認為,不排除很多國企以場外交易向大行買賣期權作燃油對沖,但若中央向大行給予壓力,以任何方法減少國企的損失,做法比較難執行,因雙方有交易合約在身,國企不能「輸打贏要」。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批評,央企簽約時或許考慮欠周詳,但國資委不能於事後干預,否則將引起外界對於央企片面毀約的懷疑,對中國實施市場經濟的發展也非常不利。

受金融危機影響,央企投資金融衍生品一直「虧多賺少」,去年國航(00753)與東航在航油套保業務上,分別出現74億元(人民幣‧下同)及62億元帳面虧損。

目前內地只有31家企業有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東航等未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只能通過場外交易的形式來做燃油套期保值業務。

有律師透露,目前外資銀行普遍擔心內地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的企業是否符合資格的問題,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交易的主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