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至尊(00870)前主席林世榮生前遺下的3,600萬元孖展戶口欠款,法院早前循簡易程序裁定簽任擔保人的遺孀陳吟揮及林生前的得力助手伍綺媚,須負責還款予債主新鴻基公司(00086)旗下新鴻基投資服務。陳、伍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法官認為案件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昨下令撤銷之前的判決,案件須正式審訊,二人可無條件提出抗辯。
兩人指受不當影響
陳吟揮及伍綺媚仍是金至尊的執行董事,二人拒絕承擔還款責任,她們堅持受到林世榮生前的不當影響才簽任擔保人,二人並非涉案開設孖展戶口公司Quality Prince Ltd.的股東,只是跟隨林世榮簽訂文件,無人向她們解釋文件內容。今年五月,高院聆案官不接納二人的抗辯,循簡易程序裁定新鴻基投資服務勝訴,可追回3,600萬元孖展欠款。
官准無條件提抗辯
陳吟揮、伍綺媚不服判決,翌月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高院法官認為二人與林世榮分別是夫妻及上司下屬關係,二人聲稱基於對林世榮的信任而簽訂案中擔保協議,足以讓她們提出林世榮曾施予不當影響的假設;至於新鴻基投資服務是否知悉陳、伍受到所指的不當影響,亦應該循盤問證人解決。
法官指案件有值得爭議地方,不宜循簡易方式處理,因此下令撤銷之前的判決,案件須正式審訊,陳、伍可無條件提出抗辯。
林世榮公司開設的孖展戶口,以金至尊股份作抵押,但去年九月,金至尊股價由1.96元跌至1.65元,致抵押不足被要求補倉,同月廿六日,林世榮更突然離世。
上訴人:陳吟揮、伍綺媚
答辯人:新鴻基投資服務
案件編號:HCA199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