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由旭日企業(00393)董事長楊釗及副董事長楊勳兄弟持有的隆盈發展,九八年在九龍灣投得一幅可興建公共停車場的商廈用地,但政府○二年將該區大規模改為商廈用地,隆盈指損害其利益,興訟索償,之後並因為補地價問題提出司法覆核。不過,隆盈在兩案中均被判敗訴,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准許,惟申請亦被拒。
不滿政府更改土地用途
隆盈九八年以3.61億元成功投地,該公司昨申請上訴准許時,批評政府之後提議更改該區土地用途,損害隆盈利益,令營運公共停車場變得無利可圖,違反了對隆盈的隱含責任。
隆盈最終放棄興建公共停車場,但須向政府支付7.1億元補地價,在雙方討價還價期間,政府一度要求隆盈終止上述索償訴訟,才落實批准其補地價,引發隆盈提出司法覆核,指該要求不合理。隆盈昨指,政府雖然是地主身份,但它始終是公用機構,不可濫用權力。
不過,終審法院最終拒絕給予隆盈上訴准許,容後解釋判決理由。
案件編號:FAMV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