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適逢美國金融監管改革大計出爐,「國際大鱷」索羅斯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提出三大改革主張,他在文中批評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拒絕承擔責任,並建議廢除信貸違約掉期(CDS)這種畸形的投資產物。
提三大改革主張
索羅斯的金融監管改革指引有三:首先,由於巿場有自製泡沫傾向,監管機構必須履行職責,阻止泡沫過分膨脹,然而格老等監管要員在今次金融危機中,卻以未能洞悉泡沫存在為由推卸責任。
其二是不能單靠息口控制貨幣供應,須同時監控信貸流通,如向金融機構實施孖展限制和最低資本要求,並因應商用物業和房屋巿況調整按揭成數(loan-to-value ratio)準則。其三是除了系統風險,監管機構不容忽視散戶促成的巿場失衡,因為散戶有時候會低估自己的平倉能力。
對於按揭證券化構成新的系統風險,索羅斯認為避免危機重演,有關機構須最低分擔當中投資10%,又指華府建議5%的象徵式要求太低,他亦狠批銀行業利用存戶的金錢進行投機。
最後,索羅斯指規定衍生工具在受監管的交易所進行買賣並不夠,應與證券買賣一樣受嚴格監管,他指CDS是金融業用來增加利潤的工具,應列為非法,他援引通用汽車(GM)破產為例,指出買入CDS的GM債權人從破產得到的比業務重組還多,猶如替人購買人壽保險,同時「攞正牌」把他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