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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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告萬通先輸堂費

本文重點
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及美國友邦保險(下合稱友邦)去年入稟控告美國萬通保險亞洲(下稱美國萬通),指美國萬通的代理或員工以偽造信件聲稱友邦母公司斟洽出售友邦業務。美國萬通原已提出申請要剔除友邦的申索書,但因為高院聆案官接納讓友邦修改申索書,故美國萬通不再繼續其剔除申索申請,但可獲得該申請的訟費。

指申索書欠細節

美國萬通指友邦本來的申索書並沒有列出涉案內容是向第三者發布,及欠缺細節,故要求由友邦支付剔除申索申請的訟費。

不過友邦堅持,單憑其他內容已知道是向第三者發布,又指現在是控告美國萬通的代理或員工發放偽造信件,美國萬通本身掌握更多資料,再加上早前美國萬通一名前高層已認罪,承認有關罪行,美國萬通本身應撤回剔除申請。

結果聆案官認為,美國萬通提出剔除申請的行動合理,判友邦應就該申請支付美國萬通的訟費。

友邦在入稟狀指,美國萬通保險的代理或員工刊發印有友邦信頭的偽造信件,指友邦母公司斟洽出售友邦業務已達最後階段,友邦的投保人可於○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之前終止保單,否則客戶的本金、紅利及現金價值將不獲悉數保障。

案件編號:HCA25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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