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加強成立公司客戶的資料披露,本港方面亦研究修例,擴大稅務局搜集資料的權力,讓稅務局有權可向「避免雙重徵稅」締約地區,提供本港納稅人的資料打擊逃稅。雖然此舉可免遭香港被指為避稅天堂,但亦引起個人私隱的關注。
提升稅局蒐資料權
今年四月初倫敦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香港險列入避稅天堂名單,其後港府隨即建議修訂現行《稅務條例》。現時《稅務條例》對稅務局蒐集資料權力有所限制,只能搜集與本地稅務有關的資料,令香港未能採用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有關避免全面雙重徵稅資料交換條文。
建議在修例下,當稅務局在接獲其他締約國,因本身稅務事項提出要求時,稅務局可行使權力蒐集並提交資料。政府強調只會在對方符合嚴格保密要求才同意交換資料,如索取的資料屬「必要」或「相關」、確保不得將資料提交第三方、不會用於其他如調查洗黑錢目的等。政府希望今年稍後可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擬修例打擊洗黑錢
除了打擊避稅外,以金融管理局為首的監管機構亦擬就金融業打擊洗黑錢提出修例建議,包括推出匯款代理人及貨幣兌換商(即找換店)的發牌制度、訂明金融機構在客戶查證及備存紀錄規定等,今年七月初會展開首輪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