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會按個別公司處理。申請人亦須符合多項條件,如最近三年盈利不少於五千萬元、及不影響營運現金流等,才可申請豁免。
業界料受惠者不多
業界雖贊成有關做法,但不認為有很多公司可成功獲豁免。據悉,從實際角度,港交所內部亦不預期會有太多公司可獲得豁免。
現時新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為最近一年的盈利達二千萬元,及前兩年要三千萬元。由於去年的金融海嘯,令不少有投資的公司,要作一次過的撥備,直接令到公司不能申請上市,因此港交所提出,可申請豁免,適當時候亦會就盈利測試作出全面檢討。
港交所發言人補充,市況波動下,盈利測試是否仍是有用的指標去衡量申請人未來表現,故會進行檢討,但未有時間表。
市價減值可放寬
港交所指出,金融危機削弱了主板一眾準上市申請人的盈利,箇中原因可能在按市價計值而出現減值又或者耗蝕虧損,而非因經常虧損或者業務或營運上出現根本上的倒退所致。故港交所相信,若涉及的負面影響只屬暫時性,有關的準申請人不宜自動視之為不符合上市資格。
聯交所於評估豁免時會考慮不少因素(見表),如近三年業務紀錄期必須包括截至○八年底或以後止的會計年度;最後一年其日常業務所產生的營運現金流在未計營運資金變動及扣除已付稅項前必須為正數;須證明導致其無法符合現行「盈利測試」規定純屬暫時性等。
羅兵咸永道資本市場服務合夥人陳朝光表示,有關做法是好事,亦令市場清晰,但認為未必有很多公司受惠,主要是一些有投資的公司可受惠。如只因金融海嘯令公司生意短期受影響,相信申請豁免難度較高。他不認為做法是因近期公司上市太少,主要是回應公司的需求。立法局議員詹培忠表示,在目前市況下,做法是「從善如流」,靈活處理是好事。
另外,證監會公布,至三月底止六個月內,透過港交所接獲21宗上市申請,該會已對其中11宗個案提出意見,另有4宗申請所遞交的文件出現嚴重缺失。證監會表示,關注到招股章程的最初草擬本涉及不同缺失,顯示保薦人可能未有充分審慎地對首次上市申請的擬備過程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