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股價號碼: 

中策前股東認罪罰款

中策集團(00235)前主要股東楊寶蓮去年十月出售手上的9,000萬股中策,但她沒有如期於三個交易日內分別向聯交所及中策申報,楊寶蓮因此遭證監會票控兩項罪名。聲稱是家庭主婦的楊寶蓮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罪名,裁判官判她兩項控罪共罰款5,000元,另須支付9,129元調查費用。

根據港交所的權益披露資料及中策本身的資料顯示,楊氏於○七年十二月以每股0.33元價錢,獲配股逾6.06億股中策,共值1.99億元,相等於中策29.87%股權。

證監會指出,去年十月,楊寶蓮出售手上9,000萬股中策,令其持股量由29.87%跌至25.44%,但她沒有如期於相關的十月十四日之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分別向聯交所及中策申報,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

求情指首次大手買股

權益披露資料顯示,楊寶蓮現時再無持有中策,除案中9,000萬股中策,去年十二月,她再以每股0.135元作價出售餘下5.16億股股份,總代價約6,967萬元。

楊寶蓮昨由律師代表求情,指她在加拿大修讀心理學,現時是家庭主婦,丈夫是商人,她以往是透過銀行買賣小量股票,今次是其首次大手買股,買入涉案中策時是證券行代其申報,但出售股份時,證券行遺漏了申報。

去年十二月九日,楊氏才作出申報,遲了八個星期。結果裁判官判楊氏每項控罪罰款2,500元,另需支付調查費用。

中策集團昨收報0.125元,跌0.008元。

被告人:楊寶蓮

案件編號:ESS14900-14901/2009

投資要精明 助你成為投資達人
詳情瀏覽on.cc《精明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