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訴在入稟狀中指,彩星附屬在去年五月至本年一月期間向原訴落單訂購玩具,原訴已將貨品運送給彩星附屬,涉及貨款約144萬元;此外,原訴又因應彩星附屬要求作出一些生產上安排,當中涉及6萬多元收費。
傳訊令編號:HCA122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