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投資者所控的鴻城企業,昨入稟高院控告瑞士銀行,指瑞銀的職員擅自調動鴻城戶口的近二點六億元存款買賣股票,令戶口損失近五千二百一十七萬元,鴻城現要求瑞銀賠償有關損失。
入稟狀指,鴻城兩名股東為邵家龍及金潔華,二人去年初在朋友午宴上認識瑞銀當時一名董事Jianguo James Wang,Wang之後數度在上海及廣州向兩人推介瑞銀服務,結果二人由Wang安排買了一家空殼公司鴻城,並以鴻城名義在瑞銀開戶,二人說明戶口只打算用作存款及方便他們在本港的生意往來。
原訴又指,事後發現戶口不當地被擅自投資港股,邵、金二人追究下,Wang去年十月承認擅自處理戶口,又表示正跳槽到別家銀行,游說二人將資產隨他過檔,再由他代投資以補償原訴之前的虧損,但遭二人拒絕。
傳訊令編號:HCA121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