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英國電訊旗下的本港公司BT Hong Kong Ltd.(下稱原訴),昨入稟高院控告其高層Scott Adams(下稱答辯人),原訴要求法庭下令禁止答辯人使用或披露公司的商業機密資料。
根據資料顯示,答辯人之前在原訴公司身居要職,為原訴的環球客戶董事(Global Account Director),但答辯人現在是否仍然任職於原訴公司,則未有資料顯示。
原訴所針對的商業機密資料包括:原訴的客戶收費定價標準、與客戶間商討收費水平的資料、客戶收費及續約建議、預計客戶將需要電訊服務的資料、客戶地址及聯絡人資料等。
要求答辯銷毀資料
原訴指上述資料均是答辯人任職原訴公司期間所取得,全屬原訴的商業機密,原訴現要求答辯人將之從個人電腦及電郵中刪除、及將任何有關紙張硬版本銷毀、及須交代從答辯人處獲取這些機密資料的第三者名單。
傳訊令編號:HCA11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