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皇帝」夫婦中港擁7物業

李龍基早年活躍於酒廊擔任歌手,80年代事業高峰期一晚跑足九場,被冠以「酒廊王子」及「李九組」等稱號,其首本名曲有 《浣花洗劍錄》、《佛山贊先生》、《男子漢》及《花艇小英雄》等。當時他一個月收入高達24萬元,足足夠買一層樓!他曾透露當年一次過買入四層樓,其中一個是荔景華景山莊的過千呎單位,還擁有五架名貴跑車,相當架勢。

李龍基拍攝過不少劇集,包括1983年《神鵰俠侶》飾演王重陽、《鍾無艷》飾演齊宣王及《宮心計2深宮計》中飾演唐玄宗李隆基的父王,故有「御用皇帝」之稱,最近一部作品則是在《法證先鋒IV》中飾演盲人,因拍下罪證成功為黎燕珊洗脫罪名。他近十年以登台為主,一個月最少接四、五個外埠騷狂掘金,多年來買下多個物業,包括廿多年前與現任妻子結婚遷居深圳福田區後,以80萬買下千三呎物業自住。2007年,他又在屯門以50萬購入單位,近年又在福田區買入多個物業收租,中港兩地至今最少擁有七個物業,圈中隱形樓王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