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夫」宋喆判囚6年王寶強勝利微笑

內地男星王寶強於2016年發出離婚聲明,直指太太馬蓉跟自己的經理人宋喆有婚外情,決定解除婚姻關係,同時控告宋喆侵佔了公司及財務,案件昨日進行一審判決,宋喆被判有期徒刑6年。

宋喆被控於2014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理人的職務之便,獨自與另一被告修雨樂,採用廣告代言費以及虛報演出的方法,共侵佔了王寶強工作室的演出及廣告代言等業務款項,合共232.5萬元人民幣(約260萬港元),而修雨樂則侵佔了167.5萬元人民幣(約189萬港元)。

考慮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指兩人均構成職務侵佔罪,數額龐大依法懲處。鑑於宋喆認罪並自願退賠全部款項,挽回了王寶強一方的經濟損失,依法從輕處罰,宋喆與修雨樂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年及3年。案中被扣押的232.5萬元人民幣,亦會在判決生效後依法發還到王寶強工作室。宋喆方面對於會否上訴表示要考慮才能決定,而修雨樂則表示會上訴。

事後,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在社交網上載一張雙方握手的合照,王寶強展露燦爛笑容,心情大好似是滿意判決。張律師受訪時則說:「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