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有案底,一世都有案底」?是否但凡留有案底,都會影響他日移民、升學或就業?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罪犯自新條例》保障曾犯輕微罪行的人,案底保存3年後會「因時失效」,有關人士毋須主動申報判罪紀錄。
至於如何斷定為輕微罪行?陸偉雄指有關人士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被告人只面對一項控罪、罰款不超過一萬港元及監禁不超過3個月。問到留案底會否影響將來出境或移民?他解釋:「要視乎有關國家需唔需要申報,每個國家政策唔同,加上投資移民或普通移民都有唔同處理,例如投資移民,會先考慮申請者財政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