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湯怡幾位女星遭到網友發放不雅照片或影片,黃國桐律師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報警處理,再由警方去作出起訴。而警方會依據《刑事罪行條例》中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或《禁止某些恐嚇行為》作出起訴,他說:「如果用《有》呢條罪去告而成功入罪,最高刑罰會被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