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霖恩醉駕停牌悔樹壞榜樣

無綫藝員、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兒子李霖恩近年在劇集《愛‧回家》為人熟悉,上月在尖沙咀醉駕被捕。昨日出庭認罪的他,被判罰款4,000元及停牌12個月,他接受本報訪問時即時認錯,並承諾無下次,因不想在一對仔女面前建立壞榜樣。

現年35歲的李霖恩,近年憑劇集《愛‧回家》為人熟悉,上月17日在尖沙咀駕駛時被警員截停,當時經過「吹波仔」測試,發現他酒精濃度超標,將他拘捕後在警署內進行呼氣測試,發現他在一百毫升的呼氣中,其酒精比例是三十六微克,超出法例的廿二微克。

「仲未衰夠咩」

沒有律師陪同的李霖恩,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被判罰款4,000元及停牌12個月,並需要出席駕駛改進課程。李霖恩曾向法官要求縮短停牌期,但遭到拒絕。步出法院的李霖恩向記者苦笑:「冇車揸點算呀?」

昨日本報致電李霖恩問及醉駕一事,他心感歉疚表示不會再犯:「好後悔,自己做錯事乜嘢藉口都無,唔開心做咗個壞榜樣,因為自己有兩個小朋友,如果畀佢哋知道唔係咁好。(下次再犯?)唔會喇,唔會再犯,仲未衰夠咩?」他又表示今次不幸中之大幸,因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李少光沒訓話

李霖恩又透露爸爸李少光現時不開心,但未有向他訓話:「爸爸都退咗休,都知佢一定唔開心,但係我自己唔生性,冇得怪人。(訓話?)佢未有反應,都知佢唔開心。(咁太太呢?)暫時佢會做我司機。」

對於兒子醉駕,身在外地的李少光接受電話訪問時說:「睇新聞先知呢件事,咁大個仔相信識得處理。(嬲唔嬲個仔?)點會嬲,但發生咁大件事,好定唔好都應該同家人講!」

文:專案組

案件編號:KCCC238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