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有權追究

張耀揚在北京涉藏毒被捕,當時他報稱藏有1.15克大麻是由香港帶去。梁永鏗律師指香港警方有權在張耀揚回港後追究:「警方有權控告佢藏毒同帶毒品出入口,如果成功起訴的話,刑罰都要視乎分量同用途。佢呢個分量好少,一般都視為自用,可能會判社會服務令或者戒毒,最多都係監禁兩、三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