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數家暴四證據

黃奕昨發律師信聲稱遭受家暴向黃毅清提出離婚,同日她的工作室在微博上載四大證據,稱遭家暴後要驗傷並報警。又指黃毅清曾寫保證書稱不再會再犯,但上月仍遭家暴,因此已跟黃毅清分居。

1.額頭傷痕相

黃奕聲稱分別於2012年、2013年及2014年遭三次家暴,其中一次是她剛誕下女兒正在坐月時發生,相中見她的額頭有瘀傷並有兩個凹痕。

2.醫院驗傷紙

黃奕上載的三張驗傷通知書和就醫紀錄中,顯示去年5月14日到上海醫院檢查傷勢,列出詳細受傷情況,確認她腦震盪。

3.報案紙

黃奕上載的報案紙顯示她到醫院驗傷當日,下午3時30分到上海市公安局報案,而她報稱於同年5月13日晚上在家中與老公發生口角遂有肢體衝突而報案。

4.署名保證書

黃奕放上署名Andy(黃毅清)簽名的保證書,當中提到「認真接受老婆大人的批評教育好好改正」,又指會反思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