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日前《壹週刊》就有關黃奕新聞的配圖及文字應用,黃奕昨日向《壹週刊》發出律師信指有關報道內容嚴重失實、含沙射影、惡意破壞、抹黑及誹謗,損害了黃奕的聲名及形象,造成嚴重傷害及損失,就此要求香港《壹週刊》在三日內在香港及內地登報道歉,否則展開有關的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