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天后Rihanna被攝影師Philipp Paulus入稟控告她的舊作《S&M》MV抄襲其作品,指MV與他的作品同樣有被膠紙貼在牆上的女人和「X」字膠布。Philipp曾嘗試庭外和解但卻不被接納,故此入稟追討賠償。Rihanna於2011年亦被攝影師David LaChapelle控告,指該MV抄襲他為《Vogue》雜誌所拍的照片,Rihanna最終決定賠償。
此外,Rihanna控告會計師差點令她破產的案件,獲得勝訴賠78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