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圈五毒」涉嫌在餐廳內吸毒,片段被閉路電視拍下,餐廳員工用手機偷拍閉路電視片段後,向餐廳老闆「兜售」,勒索不果再向傳媒兜售。黃國桐律師稱:「『吸毒』唔係罪名,但無論佢收喺邊都係『藏毒』,會判去戒毒所。而佢哋除非各自帶毒品,否則一人帶去五人吸就係分享,咁就算『販毒』,會由地方法院審理,判刑二至四年,就算分量極少都罰好重。」至於涉嫌勒索餐廳老闆的員工,亦會由地方法院審理,黃律師說:「佢恐嚇勒索,會判即時入獄,加上佢『員工』身份,破壞咗公司對佢嘅誠信,因此再加刑半年。」又說:「員工將偷拍得來的片段向傳媒兜售,買賣雙方無咩大問題,但員工係『偷拍』就侵犯閉路電視版權,但傳媒冇公開播放就唔涉及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