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明告李彩華誹謗

寰宇老闆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在離婚後仍有爭拗而對簿公堂,期間更在庭上「爆出」林疑要前旗下女星李彩華做合約以外的事,林小明其後多次向傳媒否認有此事,而捲入事件中的李彩華亦多次在被傳媒查問下回應,因而令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小明昨日入稟高院正式民事控告李彩華,指李在本月初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以及她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中的言論對林構成誹謗,要求法庭禁制李再作出誹謗言論及要求她賠償損失,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林小明,被告李彩華。入稟狀被告在今年十一月二日出席「仁美愛心滿亞洲」慈善晚宴,回應記者提問的言論對原告構成誹謗;另外被告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後,該報及其網站分別在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四日作出被告的報道時,被告當中的言論亦對原告構成誹謗。原告指被告的言論令他聲譽受損,要求法庭禁制被告再作有關誹謗言論,並要向被告作出一般性及懲罰性賠償。

案件編號:HCA 2067/12